招标采购案例分析(doc 53页)
所属分类:企业管理案例
文件大小:725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目录:
第一章 招标采购程序内容
第二章 招标采购方案及代理合同
第三章 招标采购文件及要素分析
第四章 招标采购程序案例分析
第五章 招标采购争议裁决与判决
第六章 招标采购项目综合举例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内容简介:
(1)2002年5月13日A房地产公司与B施工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理由: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规定,商品住宅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因此,2002年5月13日A房地产公司与B施工企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的施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尚未进行公开招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同时,其第四十五条规定,应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故招标投标管理站发出不正确。
(2)如果最终无法协商一致,应当以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理由是:虽然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是有效的,《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仲裁协议的订立无上述情况,则不论双方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双方约定以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则排除了法院对争议的管辖,当事人只能以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C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县人民法院则应当不予受理。
(3)结算应当以双方2002年5月13日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依据,扣减甩项项目,增加新增项目,进行结算。理由是:该案例中,招标完全成了走过场,在没有B施工企业报价的情况下,确定中标标价为人民币240万元,不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构不成当事人约定。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
风险管理 应急预案 研发管理 运营管理 内部管理 商业模式 执行力 连锁经营 公司治理 工厂管理 创新管理 家族企业 效率管理 名企案例 企业理念 价值管理 特许经营 瓶颈管理 调查问卷 策划方案 领导力 团队建设 企业变革 企业文化 战略管理 竞争策略 管理知识 危机管理 成本管理 项目管理 发展战略 年度计划 决策管理 企业上市 供应商 组织设计 产品管理 采购管理 品牌管理 企业诊断 企业咨询 商务谈判 物流管理 运作管理 管理制度 行业报告 经营管理 企划方案 MBA 流程管理 目标管理 招标投标 商务礼仪 管理表格 管理技能 管理案例 管理工具 管理手册 职业经理人 商业计划书 董事与股东 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