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交通运输 >> 资料信息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doc 10页)

所属分类:交通运输

文件大小:48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内容提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  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  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  受理和承运
    第4条  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  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  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

上一篇: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doc 11页)

下一篇:铁路行业提前扭亏的实践和思考(doc 10页)

绿城奢侈品交通运输管理知识分析培训(PPT 44页)

某汽车工业学院物理实验绪论及测量误差数据处理(PPT 76页)

城市智能交通控制中心解决方案培训资料(pdf 69页)

汽车构造与驾驶基础知识(ppt 84页)

汽车企业准时化生产制(ppt 33页)

交通运输方式和布局介绍(PPT 73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