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制度表格 >> 企业管理制度 >> 企业规章制度 >> 资料信息

暂住人口管理条例(doc 1页)

所属分类:企业规章制度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内容提要:
为了更好地贯彻深圳对暂住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特订如下规定。
一、凡来本辖区租住人员,必须持有暂住证、边防证及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二、持暂住证人员,必须在粤海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然后来海珠居委会进行登记,方可租户居住。
三、特区边防证并且有正当职业的短期居住人员,必须在进入本辖区的3天之内,持单位证明、身份证、边防证、计划生育证来鹏湾居委会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才能在本辖区暂住。
四、暂住人员如作变动或其它原因离开本辖区时,必须由其单位或本人来鹏湾居委会办理注销登记并说明去向,否则追究该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暂住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特区有关规定,违者将进行教育、收容、遣送,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当事人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暂住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

上一篇:企业春节放假细则(doc 2页)

下一篇:企业暂借款管理制度(doc 1页)

公司图书管理办法(doc 3页)

货物凭据管理程序(doc 4页)

公司保密规定范例(doc 6页)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DOC 8页)

公物使用管理规定(doc 1页)

管理制度体系设计示范文件(doc 35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