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服务标准(doc 44页)
所属分类: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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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服务基本要求
6、物业综合服务
7、建筑物共有部分维护
深圳物业服务标准内容提要:
物业巡检:
1、每日应至少1次巡视服务区楼房单元门、共用通道及门窗、玻璃、路灯等其它共用部位的设施;
2、每周应检查1次物业楼宇顶部情况及卫生状况,墙体共用管道、给排水设施、楼宇各种附属固定设施等使用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填写检查表;
3、每半年应检查巡视1次建筑物主体结构、共用部位、地下建筑部位,围墙设施以及共有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完好情况,填写检查表;
4、每年应对服务区域的建筑物共有部分状况全面检查一次,对建筑物完损程度及对符合避雷规范要求做出评价;
5、根据特殊情况(如异常危害性天气、特殊季节等)需要,临时安排对服务区重点建筑部位和重点设施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
6、应建立检查记录归档制度并对各项检查出现的缺陷及时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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