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信号设备简要介绍(ppt 53页)
所属分类:设备管理
文件大小:767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海船信号设备简要介绍目录:
一、国际避碰规则的历史
二、避碰规则简介
三、号灯和号型的配备(包括声响设备)
四、信号设备的安装
海船信号设备简要介绍内容提要: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历史: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主要是预防和避免海上船舶之间的碰撞事故,并为事故障处理提供依据,它是随着海远事业的产生、发展和不断充实完善的。其作用与陆上的交通法规一样。
2、世界上最早的海事法是12世纪法国路易十六制订的OLERON法,以后有波罗的海Wisbuy法和14世纪的地中海法。这些法主要规定帆船和划桨船的操作规定。
3、17世纪发明蒸汽机,出现机动船,海上事故增加,1846年伦敦领航工会的规则通过(主要是针对机动船和帆船在航行互遇时如何会让,机动船通过他船时要左舷会让,左舷受风的船要给右舷受的船避让),二年后,增加了红、绿舷灯和白桅灯的要求。1858年规定用号笛或号钟来呜放雾号。1863年英国贸易局拟定了完整的避碰规则,并将付本送各航运国。这样30多个国家有了海上避碰规则。但此时只是区域性的。
4、 由于海上交通国际性很强,美国代表各国愿望,于1889年发起在华盛顿国召开际海运会议,通过了第一个国际海上避碰规则。1910年完成了1910避碰规则,一直实行到1953年。在当中有些小修改。
5、1948年、增加50m及以上的机动船设第2盏桅灯。1954年1月1日生效,中国清朝派员参加了华盛顿会议,1948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会议时,国民党政府也派员参加。
6、我国于1957年12月23日的全国人大常委员88次会议上接受了1948年避碰规则。1958年8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物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定》。
7、1960年5月17日~6月17日IMOC在伦敦召开会议,对48规则进行重新修订,允许使用雷达,1965年9月1日生效,直用到1977年7月15日为止。由于我国未恢复联合国席位,所以一直使用《48规则》。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