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农药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 12)
所属分类: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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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 生,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要不折不扣地贯彻“生命第一、财产第一”和“安全 第一、生产第二 ”的经营宗旨,全员增强安全意识,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全员寻找安全隐患,全员监督安全 防范。
第三条 公司实行全方位、全环节、强制性的生产安全规范。全体员工必须 无条件服从安全管理。
第四条 在遵守生产安全规则上,公司不允许有例外的员工,不允许有逃避 责任的员工,不允许聘用留用拿安全当儿戏的员工。
第五条 因违犯生产安全规定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各部门不得重新聘 用。
第二章 安 全 教 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与质量保证是公司生产部门第一位的工作标准。因此,生 产安全必须人人 讲、天天讲、班班讲。不准出现安全意识断层,不准出现安全操作死角,安全意识要覆盖司 内所有空间。
第七条 公司职员全部要列入生产安全培训对象。每年利用停产期进行生产 安全、防火安全 、保密安全、防盗安全系统教育。通过集中学习、闭卷考试等方式进行。对考试考核不达标 者,予以出示黄牌。补考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第八条 每年投产前新招聘的季节性临时工人,一律实行岗前生产安全培训 。由专人讲授生 产安全常识和具体操作岗位安全规程,并结合实际演练进行考核。对不能全面掌握生产安全 操作要求的工人,不得上岗。
第九条 新工人经培训达标后,车间主任,合成、机修、供电、供热等技术 人员,要利用班 前班后会具体讲授有关安全操作知识。在生产过程中,上述人员有权现场考核工人的安全操 作熟练程度。对违反安全操作的工人,应责令下岗学习。
第十条 工人调串生产车间时,应先培训,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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