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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休假管理规定制度汇编(DOC 5页)

所属分类:考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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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主管核准,三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
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一)例假日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津数额改为奖金,
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
亦可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三)婚假:
(二)每星期日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每年累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五)丧假: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
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三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四)产假: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1.元旦;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晚婚假加11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个月。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2.春节;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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