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PDF 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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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代理人的姓名;
(一)以专人送出;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即董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事由及议题;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议程;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二)事由及议题;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二)会议期限;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时;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监事会;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要约方式;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公司年度报告;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清理债权、债务;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十)修改本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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