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企业管理 >> 企业上市 >> 资料信息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doc 16页)

所属分类:企业上市

文件大小:74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 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
1997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发〔1995〕17号)以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95号)等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现发给你们,请督促辖区内上市公司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公司章程的起草或修订工作。
《章程指引》的内容由正文和注释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中,以“〖 〗”标示的内容,由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填入。
发行内资股(A股)或者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以及既发行内资股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章程指引》注释部分的解释和说明,参考《章程指引》正文部分的规定和要求,在其公司章程中载明《章程指引》正文部分所包含的内容。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章程中规定《章程指引》包含内容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在不改变《章程指引》正文部分内容含义的前提下,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做文字和顺序的调整或变动。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对《章程指引》的内容进行删除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及其他有关报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中进行说明。无正当理由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章程指引》所规定的必备内容的,中国证监会将不受理该上市公司有关报批事项的申请。


..............................

上一篇:上市公司增发和配股的比较分析(doc 16页)

下一篇:上市和并购交易中投资银行的尽职调查(pdf

论大陆企业海外上市之路(ppt 56页)

我国民营企业香港上市操作实务(ppt 30页)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制定分析与评价(DOC 9页)

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DOC 41页)

内地公司香港上市及两地的监管合作讲义(PPT 39页)

外资收购上市公司实务(ppt 31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