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行业分类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设计 >> 资料信息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答疑手册(doc 46页)

所属分类:工程设计

文件大小:352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01.问:1.0.3条明确规定只有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才属居住建筑,为甚么2.0.17条中商业服务网点的用房层数又可以不超过二层?
    答:应将1.0.3.1条中的“首层”二字删掉,只保留“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即可。
原因:本次属局部修订,在修改本条时,忽略了与其相关的其它条文的协调。
02.问:高层建筑地下商场若兼做人防设施,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
答:可以。
理由:“高规”1.0.4条明确规定: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则在1.0.2条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小型体育场所等;
03.问:关于“综合楼”与“商住楼”的界定问题。“高规”2.0.7条对综合楼的解释是“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而2.0.8条对商住楼的解释是“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公共建筑”。很明显,商住楼是两种功能,符合综合楼的定义。可不可以认为商住楼就是综合楼?从防火设计要求来讲,究竟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答:广义上,商住楼也是综合楼的一种。这就像高层住宅也是高层建筑中的一种一样。
从防火设计要求来讲,综合楼严于商住楼。例如: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 的综合楼属一类高层, 而同等条件下的商住楼则属二类高层。
04.“高规”对“塔式住宅”没有术语解释,审图过程中,由于理解不一致,经常与设计单位发生不太愉快的争执。请问:该如何定义塔式住宅? “塔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乃至单元式住宅三者之间应如何界定?
  答:“塔式住宅”:在《高规》第2章“术语”中虽无明确解释,但是在6.1.1条的“条文解释”中,阐述的较为明确,即:“塔式住宅布置的主要特点是,以疏散楼梯为中心,向各个方向布置住户”。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2.0.21条,对塔式高层住宅的定义也比较清楚,即: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

上一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oc 15页)

下一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pt 53页)

某大厦地下连续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 34页)

深基坑支护设计浅探之某综合楼工程为实例(DOC 5页)

某地产公司景观施工图设计指引(doc 52页)

某河堤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54页)

某集团公司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52页)

某市民用煤气扩建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pdf 20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