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法律法规 >> 资料信息

江苏省高院适用《侵权法》指导意见(doc 9页)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文件大小:104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江苏省高院适用《侵权法》指导意见内容提要: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妥善处理其与以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适用关系,正确审理各类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自然人死亡以后,侵害其生前的名誉、肖像、姓名等精神性人格权,或者侵害死者的尸体、骨灰,死者的近亲属请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支持。
(另一种意见:应当对死者身后利益的保护加以时间限制,可以参考著作权法第 21 条的规定拟定:自然人死亡之日起五十年内,侵害其生前的名誉、肖像、姓名等精神性人格权,或者侵害死者的尸体、骨灰, 死者的近亲属请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应予支持。但历史人物除外。)
第二条  侵害物的占有状态,占有人请求加害人承担恢复其占有状态等民事责任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受害人仅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为共同被告。
受害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赔偿请求,但仍请求其他共同侵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应予支持。其他共同侵权人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利向该共同侵权人追偿。
受害人明确表示放弃部分赔偿责任的,就剩余的赔偿责任,没有被免除赔偿责任的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上一篇:有关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doc

下一篇:论关于股票期权制度及相关的法律问题(doc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试题与答案(pdf 16页)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真题试题(doc 30页)

法院司法律师工作总结模板(PPT 22页)

《刑法》(doc 5页)

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试题(doc 33页)

统计立法与普法培训讲座(ppt 88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