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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概上篇知识点汇总(doc 12页)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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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概上篇知识点汇总内容提要:
1、“法”的古代写法“灋”,来自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为:“灋,刑也,平之如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2、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3、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即人民意志的体现,反映法的阶级性,是法的初级本质。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反映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法的中级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这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说的。除了物质生活条件外,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也对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法律制度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在法的阶级性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性的关系上,我们强调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的本质,统治阶级的意志是较浅层次的“初级本质”,不是要把二者截然对立起来,更不是要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性去否定阶级性。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体系中,法的阶级性与社会物质生活的制约性是统一的:第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都是由一定的阶级即统治阶级来代表的。第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只有通过统治阶级及其国家的意志这个必不可缺少的中介才能体现在法律中。第三,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学说正是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分析中得出的。
4、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首先,在社会关系中,法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法的规范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法律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立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立的。法对行为的调整表现为一种规范性调整,而非个别调整。3、法是反复适用的。法不是仅适用一次,而是在其生效期内对其指向的对象反复适用的。其次,人的行为是法的调整对象。也可以说,法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出新的规范。国家制定的法一般以一定的规范文件表述出来,所以被称为“成文法”。二是认可或习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在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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