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法律法规 >> 资料信息

浅析司法人员任用资格审查规则(doc 9页)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文件大小:196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浅析司法人员任用资格审查规则内容提要:
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
一教授二年以上之证明文件。
二民法、商事法规、土地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或破产法之讲义。
前项讲义,须依据中华民国法律编述,每人以一种为限,字数须在五万以上。
……

第一次审查合格人员,由司法行政部发给证明文件,分发各地方法院学习,其期间及学习办法,准用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之规定,但该地方法院院长、首席检察官认为必要时,得呈请司法行政部核准,延长其学习期间六个月或一年。
第二次尘于学习期满后,就左列文件审查之:
……

公证法第二条第一项第四款之资格,应就左列文件审查之:
一任卸职证件及任职期内最后三年之考绩情形,或该管长官出具之操行能力成绩证明书。
二送审查前,最后连续经办文稿二十件。


..............................

上一篇:行政授权及其司法审查(doc 13页)

下一篇:浅析司法审查的合理限度(doc 9页)

试谈律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基金法律业务执业细则(pdf 11页)

统计法基础知识复习(doc 9页)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doc 55页)

票据法律知识培训(PPT 67页)

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统建设规范(doc 18页)

诉讼法(doc 46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