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金融合同 >> 资料信息

我国保险业三大监管难点及对策(doc9)

所属分类:金融合同

文件大小:574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业监管的核心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即保险企业对所承担的风险,在发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赔偿数额时应当具有的经济补偿能力。偿付能力的监管是保险业监管的核心。我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刚刚步入法制化轨道。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保险市场秩序还没理顺,业务质量低。由于保险市场不成熟,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在部分省、市,破坏性的价格竞争较为普遍,导致了保险市场秩序的混乱。有些公司不计成本“跑马占荒”,扩大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业务质量降低,赔付率居高不正有的为了公司自身的费用,不顾风险,扩大保险责任,采用以赔促保,搞人情赔付,关系赔付,致使保险企业利润低微,甚至亏损经营,无法积累资金,直接影响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资金资产管理混乱,资产质量低。个别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已经发生,存在资本金虚假,资本金不到位或与其业务规模不相适应的情况。有的保险公司不足额提取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动用保险资金搞投资、贷款、拆借和“三产”,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其中绝大部分难以收回,已经形成呆帐、坏帐。有些保险公司挪用、挤占责任准备金,购置办公用房、宿舍、汽车等固定资产,影响了资金的流动性。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监管对策:
..............................

上一篇:我国保险业:回顾、现状与展望(doc 11)

下一篇:建立新型社会保险体制的原则及对策(doc7)

财产抵押书.doc3

证券典当合同样本(doc 10页)

WTO金融服务协议样样本(ppt 27页)

资金信托合同(贷款业务)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doc 2页)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doc 6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