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试行)(doc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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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求》规定了在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中使用的硬盘录像机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硬盘录像机,是企业制定硬盘录像机产品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2 引用标准
GB/T 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 12338-90黑白通用型应用电视摄像机测量方法
GB 12663-90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7-94视频入侵报警器
GB 15466-1995应用电视术语
GB/T 16572-1996防盗报警中心控制台
3 定义、术语
3.1 本要求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1 硬盘录像机
以计算机硬盘为载体,可记录、回放视(音)频信号的设备。
3.1.2 A类机
每路图像帧频数不低于12帧/秒的硬盘录像机。
3.1.3 B类机
每路图像帧频数不低于24帧/秒,且每路均具有音频输入/输出的硬盘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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