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必备条件(doc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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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一、适用范围
本考核条件适用于对生产电子计价秤、电子计重秤(30kg及以下)企业的制造许可
证考核、有效期满后的复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是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规
范》有关内容的补充。
二、生产规漠
1、厂房面积:500m2以上;
2、年生产能力:10000台以上。
三、生产设施
l、多工位装配作业线;
2、电路板清洗设备(采用免洗焊剂的除外);
3、焊接设备;
4、整机老化设备(整机老化试验要求连续通电72小时以上);
5、整机测试区域要有空调。
四、检测设备
1、通用电气仪表;
(1)6位半以上数字电压表(准确度优于1μV);
(2)示波器;
(3)调压器;
(4)泄漏电流测试仪;
(5)绝缘强度测试仪;
(6)绝缘电阻测试仪;
2、电子元器件(电阻、电容、电感等)老化与检测装置;
3、电路板组件检验装置;
4、标准法码:准确度等级M1级以上、量程覆盖最大称量的标准砝码和能测数字示值
化整误差的0.1e的小片砝码多个;
5、高低温性能试验箱(-20℃~50℃);
6、恒温恒湿箱;
7、耐久性试验设备;
8、外购称重传感器的,要有传感器检测装置;
9、键盘耐久性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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