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 >> 合同样本 >> 法律法规 >> 资料信息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doc 17)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文件大小:570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
资料简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和纠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有错必纠,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是指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第五条 国土资源部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 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

上一篇: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doc 9

下一篇:国外食品质量法规(ppt 44页)

华侨城宪章(doc14)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 41页)

北京律师法律业务收费标准概述(doc 10页)

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讲座(PPT 67页)

社区电梯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解读(PPT 48页)

食品管理机构与食品法规标准(ppt 47页)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