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doc 13页)
所属分类:法律法规
文件大小:93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实施步骤
第三章 就 学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五章 实施保障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章 罚 则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依法应当入学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年龄阶段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