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详解(PPT 38页)
所属分类: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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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公民:凡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宣告死亡:公民因特殊原因(出走、意外事故、战争等)致失踪、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后,由其配偶、亲属、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并由人民法院宣布其死亡的情形。
居住:自然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所,包括永久性住所、长期住所和临时住所。
遗产:公民被确认死亡前拥有所有权并在被确认死亡后所遗留的物质财产。
外国人:拥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无国籍人:不拥有任何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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