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征收范围详解(doc 4)
所属分类:税务规划
文件大小:34 KB
下载要求:10 学币或VIP
点击下载一、烟
二、酒及酒精
三、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本税目下设甲类卷烟、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四个子目。 卷烟是指将各种烟叶切成烟丝,按照配方要求均匀混合,加入糖、酒、香料等辅料,用白色盘纸、棕色盘纸、涂布纸或烟草薄片经机器或手工卷制的普通卷烟和雪茄型卷烟
精品资料网 m.cnshu.cn
Copyright © 2004- 粤ICP备100986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