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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培训讲稿(ppt 65页)

所属分类: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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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税收筹划培训讲稿目录:
第1章、税收筹划概述
第2章、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和实施条件
第3章、税收筹划的工作步骤
第4章、税收筹划原理
第5章、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税收筹划培训讲稿内容提要:
税收筹划概念:
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收筹划与偷税:
偷税: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的30%以上且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法律责任: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故意欠税:不能获得减税、免税待遇,停止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有欠税的事实存在
转移或隐匿财产
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数额在1万元以上
法律责任:
数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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