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研究(DOC 9)
所属分类:税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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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旨在确定出口退税是中央独自承担还是中央、地方共同负担;在中央、地方共同负担时,是完全由省一级政府负担还是层层分解。本文只研究不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下中央和省之间及省与省之间的关系。由于我国现行税制及财政体制形成于1994年,故以该年作为研究的起点。
一、不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一)中央负担出口退税
1.1994~1997年。1994年我国进行了里程碑式的财税体制改革,将增值税作为共享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归中央,国内增值税按照75% :25% 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分成,而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政府承担。在退税方法方面,我国对老外资企业实行“出口免税”,对其他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在这种体制下,一个地区出口越多,得到的隐性转移支付越多(我国东部地区出口远高于中西部地区,获得的隐性转移支付也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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